主 頁 > 報 告 板 > 香 港 戰 略 貿 易 管 制 的 執 法 概 況

引 言
 


香港貫徹執行全面及嚴格的戰略物品進出口管制以防止香港被利用為大規模毀滅武器的擴散渠道,亦同時確保作為合法工商業及科研用途的先進科技能自由無阻地進出香港,以保持香港作為一個地區性金融、通訊和貿易中心的地位。香港海關是戰略貿易管制的唯一執法機關,並配合由工業貿易署對此項管制實施的進出口許可證制度。


 

法 律 架 構

頁首 頁首
 

香港的戰略貿易管制是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而制訂。根據該條例的規定,戰略物品屬必須取得工業貿易署署長簽發的許可證才可進出口的貨品。此等物品的轉口或經香港轉運,都屬進出口行為而被是項許可證制度所規管。《進出口條例》的附例,即《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當中各個附表,詳細指明須受許可證管制的各項戰略物品。在該規例附表二所指明的較敏感物品如與核武有關或其他軍需品等,其過境轉運亦同樣受到進出口許可證制度所規管。任何人仕如非根據並按照工業貿易署署長所發出的進口或出口許可證的規定而進口或出口在規例內各個附表所指明的任何物品,即屬違法及可處如下罰則:

  • 經簡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2年;
  • 經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處無限額的罰款及監禁7年;
  • 而所有被搜獲的違法戰略物品都會被強制充公。


 

執 法 行 動 及 成 績

頁首 頁首
  香港海關已配調專責組別,為落實戰略貿易管制,而實施了多方面的執法行動。其中包括實地檢查進出口的貨物,核實進出口許可證中所申報的各項資料,搜集並整理資料及情報,調查及檢控違反戰略貿易管制的非法行為等。

在2008年,香港海關共檢查了101 497件進出口貨物,核實 5 806張進出口許可證及處理了251宗調查個案。在行動中共搜獲價值 54萬圓的戰略物品,其中包括集成電路,爆破裝置,資訊安全裝備,二異丙胺。共有55間公司/人在37宗個案中被檢控,被處罰款合共 189萬圓。所涉戰略物品包括如下物品:

液精聚合物 / 聚薩亞胺 (類別1C008)
碳纖維物
(類別:1C010)
氰化鉀
(類別:1C350)
數值控制機 (類別:2B001)
集成電路 (類別:3A001)
資訊安全的系統 / 裝備 /
集成電路
(類別:5A002)

閣下如欲明瞭這些戰略物品細則,請按連接及瀏覽有關管制物品表。

 
 

熱 線

頁首 頁首
  香港海關歡迎任何有關戰略貿易管制罪行的情報,如閣下有任何有關資料,請致電香港海關熱線2545 6182。任何所提供的資料均會絕對保密。

 
  香港海關
一般調查及制度科
二○○九年一月





上一首 上一頁
頁首 頁首
 
2005 | 重要告示 | 私隱政策 修訂日期: 20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