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侵权摺合式单车

2007年8月17日

海关人员昨日(八月十六日)采取反侵权执法行动,侦破店铺销售和网上拍卖侵权摺合式单车案件。

根据版权持有人提供的资料,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人员展开深入调查,昨日突击搜查8间分别位于旺角、长沙湾、大埔、马鞍山和粉岭的店铺。

行动中,海关人员检获共29辆侵权摺合式单车,总值66,700元;并拘捕9男1女,年龄介乎41至60岁,分别是9名店主和1名店员。

另外,海关「互联网反盗版队」人员怀疑有人在一个本地拍卖网站拍卖侵权摺合式单车。在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的协助下,海关人员成功追踪到有关的电脑位置。

他们昨晚在旺角采取行动,拘捕两名31岁男子;其后再搜查两人分别位于旺角和屯门的住宅单位,共检获一辆单车和两部电脑,总值14,300元。

所有被捕人士获准保释候查。

版权调查组指挥官官汉铨今日(八月十七日)提醒店铺东主,在入货时切勿购入来历不明的货物,如有疑问,应与版权产品的代理商接洽。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在业务过程中管有侵犯版权物品作经销用途,可被检控,最高刑罚为监禁4年及每件侵权物品罚款5万元。


二○○七年八月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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