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在葵涌检获走私炮竹及烟丝(附图)

2010年1月9日

海关一月七日在葵涌货柜码头一个货柜内检获9,720公斤炮竹及5,112公斤烟丝,总值约350万元。

该批货物于一月五日从内地黄埔运往香港,报称为742件汽车零件。海关港口及海域科人员检查货物后,发现9,720公斤炮竹及5,112公斤烟丝。调查仍在进行中。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若输入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此外,根据《应课税品条例》,走私应课税品属严重罪行,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100万元及监禁两年。


二零一零年一月九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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