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将首次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于盗版光碟罪行冻结集团资产

2004年7月7日

香港海关将会首次引用《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于盗版光碟罪行上,向高等法院申请限制令,冻结一个集团达二千万港元的资产。

海关人员继接近一年时间的深入调查工作后,今日(七月七日)进行了一项名为「马刺」的全港性反盗版行动,成功侦破一个本地其中一个最大的盗版光碟集团。该集团涉嫌自设多个制造烧录盗版光碟工场及贮存仓库,并拥有遍布港九各区(尤其是湾仔及深水)的庞大零售网络。

海关相信该集团是本地一个具规模的盗版电脑软件、电脑/电视游戏光碟源头。

行动中,海关人员共拘捕4名男子及4名女子,年龄介乎20至49岁。

海关人员并侦破3个盗版光碟贮存仓库、1个烧录工场及8个零售点。

参与这次行动共逾150名来自海关不同科系的人员,包括特遣队、财产调查课、情报科及电脑资料鉴证实验室。

海关助理关长(情报及调查)周蔼桐今日(七月七日)在记者会说:「这次行动十分成功,充份显示香港海关致力打击盗版活动,以保障知识产权。」

特遣队监督陈志洪及毒贩财产调查课监督何伟文亦有出席今日的记者会。


二○○四年七月七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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