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致力打击不明网站及社交平台的侵犯版权及不良营销手法

2018年6月9日

香港海关近日发现,有人于社交平台上载帖文,讹称海关将扣押货品进行拍卖,并将拍卖所得款项作慈善用途。

香港海关发言人今日(六月九日)严正指出,该等社交平台所发出的信息和使用的宣传手法,可能已涉及侵犯版权,以及不良营销手法,作出误导消费者的陈述,触犯《版权条例》或《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正就事件作出跟进。

发言人表示:「香港海关在完成案件所有法律程序后,会按既定指引分类处置被充公物品。如有关物品适合作公开拍卖,会交由相关政府部门统筹跟进。」

发言人同时强调,海关一向相当关注涉及网购的违规活动,致力打击网上侵权及不良营商手法,亦会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执法部门紧密合作,打击跨境侵权活动,保护消费者和正当商户的权益。

海关呼籲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必须保持警惕,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或店铺,切勿在不明和可疑网站或社交平台购买来历不明的物品。如果对网购货品有所怀疑,可直接向品牌持有人或有关商户查询, 以免蒙受损失。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士在没有版权拥有人的特许下,透过任何器材或电子平台分发侵犯版权复制品,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权利的程度,或管有侵犯版权物品作商业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四年。

海关重申:「如有关侵权行为涉及本港人士,海关会进行跟进调查;即使有关平台处于香港境外,只要涉及本地的刑事侵权活动,海关亦会把个案转介有关境外执法机构共同跟进。」

此外,根据《商品说明条例》(《条例》),「商品说明」就货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过任何途径(包括口述),就该等货品或该等货品的任何部分(包括制造、生产、加工方法、以往的拥有权或用途等)作出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商户不得向消费者提供任何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产品资料。商户如就有关货品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可构成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违反《条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呼籲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侵权活动及不良营销手法,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向海关举报。



2018年6月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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