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复制及分发罪行奖赏计划(附图)

2011年2月16日

香港海关与香港复印授权协会及香港版权影印授权协会今日(二月十六日)推出打击「复制及分发罪行奖赏计划」,并由海关助理关长(情报及调查)谭耀强分别与香港复印授权协会主席郑丽珠及香港版权影印授权协会副主席李伟荣签订计划的合作协议书。

该计划的目的在于鼓励市民向海关提供情报,以打击机构在未获版权拥有人特许的情况下,为贸易/业务的目的复制及分发报章、杂志、书本或期刊内版权作品的侵权复制品,而复制的程度会导致版权拥有人蒙受经济损失的活动。

奖赏计划由香港复印授权协会及香港版权影印授权协会提供奖金,香港海关管理及执行。

奖赏计划发放奖赏的基本条件为:

  1. 为分发而制作或分发的报章、杂志、书本或期刊必须为参与是次奖赏计划的出版商所出版;及
  2. 有关的「复制及分发罪行」并非在海关已知的地点内进行。

凡符合以上两项基本条件,举报人士可按以下情况获发放赏金:

  1. 首次赏金(五千至一万元):所提供的任何情报导致香港海关在任何行动中拘捕涉案人物,以及检获在指定期间内为分发而制作或分发报章、杂志、书本或期刊内版权作品之侵犯版权页。
  2. 额外赏金(五千至一万元):如所提供的情报最终导致有关当局根据《版权条例》将违法者予以定罪。

谭耀强在签订仪式后表示:「此奖赏计划能协助海关获取更多准确情报,以便采取及时的执法行动。」

市民可以电邮方式联络海关(电邮地址: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或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举报人士的资料会绝对保密。

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触犯复制及分发罪行, 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监禁四年和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2011年2月16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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