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工程公司及其董事不当地接受付款被判罪成

2024年3月26日

一间装修工程公司及其男董事因作出不当地接受付款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分别被判罚款二千五百元及监禁九星期。该装修工程公司及男董事早前已于二月二十九日,因应用虚假商品说明于装修服务,分别被判处罚款三千元及监禁八个月。该名男董事两项判刑同期执行,合共被判监八个月。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装修工程公司涉嫌于网上以不良营商手法销售各类订造傢俬。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该装修工程公司的男董事透过社交平台专页销售不同类型的订造傢俬,但接受一名顾客付款后却未能供应相关产品,亦没有在合理时间内要约促致第三者供应同等产品。该名董事其后向顾客表示会延期交货或可安排退款,但最终没有采取任何跟进行动。
  
海关对判刑表示欢迎,又提醒商户须遵守《条例》的规定,消费者于购买商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在接受付款时,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没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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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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