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人员检获光碟母版及制作设备

2005年6月23日

海关人员昨日(六月二十二日)在落马洲管制站采取反走私行动,在一辆出境的40呎货柜车上检获五台光碟母版及光碟复制品的制作设备,总值约100万元。

昨日下午约一时左右,海关人员在落马洲管制站截查一辆准备离境报称载有沙、喷沙机及配件的货柜车。在车辆X光检查系统的协助下,海关人员发现该40呎长货柜内藏有五台光碟母版及光碟复制品的制作设备,与报称货物不符。

一名29岁男子被捕,他稍后将被落案起诉《进出口条例》的有关罪行。

自二○○三年落马洲管制站装设车辆X光检查系统后至今,海关人员已成功利用此系统侦破两宗此类型走私案件。上一次发生于二○○三年三月,驻守落马洲管制站海关人员曾在一辆正准备离境的40呎货柜车内,检获两台光碟复制品的制作设备。

根据《进出口条例》,进出口光碟母版及光碟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均须领有有效许可证。任何人若企图出口未有有效许可证及未列舱单的光碟母版及光碟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将会被控以 「未根据并按照出口许可证出口禁运物品」及「输出未列舱单的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涉案货物及车辆亦可能会被充公。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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