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走私冰鲜猪肉

2006年3月10日

海关人员今日(三月十日)在文锦渡管制站从一辆入境中型货车检获1,785公斤走私冰鲜猪肉,价值约5万3千元。

一名四十一岁男司机被捕,将被控以触犯《进出口条例》中输入未列舱单货物及《公众生及市政条例》中输入没有官方证明书的肉类的罪名。

检获的走私猪肉将会交由食物环境卫生署处理。

今午约二时二十六分,文锦渡管制站海关人员截查一辆从深圳入境的中型货车,报称载有面包及蛋糕。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货车车斗内检获1,785公斤走私冰鲜猪肉,以面包及蛋糕作掩饰。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若输入未列舱单的货物,经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刑罚可被判罚款港币50万元及监禁两年;若经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刑罚可被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根据《公众生及市政条例》,任何人士若输入没有官方证明书的肉类,最高刑罚可被罚款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二○○六年三月十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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