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商标

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

由2017年11月9日起,透过《经香港输往内地葡萄酒通关征税便利措施》(“便利措施”),经香港转口往内地全部42个关区的葡萄酒可享有即时清关的待遇。

根据上述便利措施,“香港备案葡萄酒出口商”只需利用网上系统预先申报葡萄酒的付运资料,相关葡萄酒到达内地口岸后便可获即时清关服务。根据《商业登记条例》(第310章)在香港注册及从事有关葡萄酒的实质商业业务的公司,可申请登记成为“香港备案葡萄酒出口商”。有关登记资格、登记程序及备案葡萄酒出口商责任的详情,可浏览工业贸易署网页

有关便利措施的查询,欢迎联络香港海关(电话:3759 2505 或 电邮:customsenquiry@customs.gov.hk)。有关登记成为“香港备案葡萄酒出口商”的查询,欢迎联络工业贸易署(电话:3403 6426 或 电邮:enquiry@tid.gov.hk)。

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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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葡萄酒资料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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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措施」的背景及发展

「便利措施」的背景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