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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商及出口商須按照下列收費率繳交進口及出口報關費及/或製衣業訓練徵款:
| 入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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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食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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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值以港幣計,首$46,000須繳費$0.5
- 以後每增加$1,000或不足$1,000,加繳$0.25,而最後5分則以1角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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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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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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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原產地是否香港特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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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貨值以港幣計,首$46,000須繳費$0.5
- 以後每增加$1,000或不足$1,000,加繳$0.25,而最後5分則以1角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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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香港法例第318章《工業訓練(製衣業)條例》附表所列的港製成衣及鞋履項目,在出口時除繳付出口報關費外,每$1,000或不足$1,000價值的貨物須加繳製衣業訓練徵款港幣$0.3。
進口及出口報關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