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檢獲懷疑含四氫大麻酚成分產品和懷疑含第一部毒藥溶液(附圖)

2019年9月7日

香港海關九月三日及昨日(九月六日)分別在香港國際機場及藍田檢獲懷疑含約五十四克四氫大麻酚成分的產品,以及約二點六七公升懷疑含尼古丁的溶液,估計市值共約一萬八千元。

海關人員九月三日於香港國際機場檢查一件從英國到港的空運速遞快件時,檢獲該批懷疑含四氫大麻酚成分的產品。

跟進調查後,海關人員昨日在藍田拘捕一名二十六歲懷疑涉案男子,並在其住所內再檢獲該批懷疑含尼古丁的溶液。

案件仍在調查中。

海關與香港郵政及物流業界會保持緊密聯繫,加強堵截利用郵遞或快遞渠道偷運毒品。

根據《危險藥物條例》,販運危險藥物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終身監禁。

海關同時提醒公眾人士,大麻及四氫大麻酚屬《條例》定明的危險藥物。除非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否則進口含有大麻或四氫大麻酚的產品(包括食品或飲料)一律被禁止。市民須留意有關產品的包裝標示,以免誤墮法網。

此外,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任何人未有按照條文的規定而管有毒藥表第1部所列任何毒藥,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專用舉報罪案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販毒活動。



2019年9月7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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