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新加坡海關簽訂互認安排加快貨物通關(附圖)

2014年6月27日

香港海關關長張雲正與新加坡關稅局局長何志鵬,今日(六月二十七日)在布魯塞爾舉行的世界海關組織第123/124屆議會會議上,就《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和《新加坡安全貿易夥伴計劃》簽訂互認安排。

根據互認安排,獲香港海關認證為「認可經濟營運商」的公司,在出口貨物往新加坡時,可在新加坡享有通關便利,例如減少查驗或獲優先接受清關等。同樣地,獲新加坡海關認證為「STP-Plus」資格(等同認可經濟營運商)的公司,其出口往香港的貨物亦可在香港享有快捷的通關便利優惠。

張雲正歡迎雙方達成互認安排,並在簽署儀式上表示︰「繼內地海關、印度海關及韓國海關後,這是香港海關與其他海關當局簽訂的第四份互認安排。新加坡是香港重要的貿易夥伴,有關安排所提供的便捷通關措施,有利本地公司出口貨物往新加坡的市場,從而有助推廣香港品牌產品及服務,提升香港品牌的優秀形象,為進出口貿易和物流業帶來更多商機。」

香港認可經濟營運商計劃屬公開及自願參與性質,任何從事與國際供應鏈有關業務的本地公司均可申請參與,費用全免。計劃自二○一二年四月推行以來,共有18家公司獲香港海關認證為「認可經濟營運商」,當中包括跨國公司和本地中小型企業。

香港海關一直致力保障及便利國際貿易,並將繼續積極與其他海關當局就互認安排開展商談,讓業界在外地享有更多的通關便利。



2014年6月27日(星期五)

上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