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打擊健身中心不良營商手法

2018年10月29日

香港海關今日(十月二十九日)拘捕一名男董事、一名女董事及五名健身中心男職員,他們涉嫌使用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銷售健身服務,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

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位於旺角的健身中心的職員於銷售健身服務時,向三名顧客施加不當影響,迫使她們購買分別價值九千六百元、一萬九千二百元及三萬六千元的健身會籍。

經調查後,海關人員今日拘捕六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年齡介乎二十歲至二十七歲。

案件仍在調查中,被捕人士現正保釋候查。

海關提醒商戶遵守《條例》的規定,而消費者於購買服務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在購買服務前,不應輕易地將身份證或信用卡交予銷售人員。如不欲購買服務,應堅決拒絕簽署任何銷售文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使用騷擾、威迫手段或施加不當影響,因而限制或損害消費者在選擇及行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觸犯《條例》中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的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觸犯,管理人員亦須負上刑責。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18年10月29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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