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根據走私案件跟進調查偵破涉款約七百四十萬元清洗黑錢案

2024年1月11日

香港海關根據一宗於二○二二年偵破的走私案件作跟進財富調查,今日(一月十一日)成功偵破一宗涉及處理犯罪得益的懷疑清洗黑錢案,涉款約七百四十萬元。一名三十五歲懷疑涉案男子被捕。

本案是自二○二一年八月將《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所訂的某些罪行加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的附表1後,海關首次以洗黑錢罪拘捕涉嫌參與走私瀕危物種的人士。

海關於二○二二年七月偵破一宗海上走私案件,拘捕三名懷疑涉案男子,檢獲物品包括一批懷疑受管制活珊瑚。海關人員隨即展開財富調查,發現其中一名三十五歲被捕男子的個人銀行戶口於二○二一年四月至二○二三年九月期間,與超過七百個交易對手有大量可疑交易,涉款約七百四十萬元,懷疑為該走私案的犯罪得益。

海關今日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以「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俗稱洗黑錢)罪名拘捕該名男子,並搜查位於青衣的住宅單位,檢取一部手提電話、一批銀行卡及銀行文件。

該名被捕男子獲准保釋候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根據《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任何人士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財產,不論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任何人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然處理該財產,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百萬元及監禁十四年,而相關犯罪得益亦可被沒收。

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參與洗黑錢的活動。


2024年1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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