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公司及其董事不當地接受付款被判罪成

2024年3月26日

一間裝修工程公司及其男董事因作出不當地接受付款的營業行為,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條例》),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罪成,分別被判罰款二千五百元及監禁九星期。該裝修工程公司及男董事早前已於二月二十九日,因應用虛假商品說明於裝修服務,分別被判處罰款三千元及監禁八個月。該名男董事兩項判刑同期執行,合共被判監八個月。

香港海關早前接獲舉報,指一間裝修工程公司涉嫌於網上以不良營商手法銷售各類訂造傢俬。
  
經調查後,海關發現該裝修工程公司的男董事透過社交平台專頁銷售不同類型的訂造傢俬,但接受一名顧客付款後卻未能供應相關產品,亦沒有在合理時間內要約促致第三者供應同等產品。該名董事其後向顧客表示會延期交貨或可安排退款,但最終沒有採取任何跟進行動。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又提醒商戶須遵守《條例》的規定,消費者於購買商品時亦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商戶。

根據《條例》,任何商戶如在接受付款時,意圖不供應有關產品,或沒有合理理由相信能在指定或合理的時間內供應有關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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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違反《條例》的事宜。


2024年3月26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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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間裝修公司及其男董事因應用虛假商品說明被判罰款和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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