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關與巴林海關簽訂「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附圖)

2024年4月22日

海關關長何珮珊今日(四月二十二日)率領香港海關代表團到訪巴林海關,並於艾希迪與巴林海關關長Shaikh Ahmed bin Hamad Al Khalifa討論海關合作事宜及簽訂「認可經濟營運商」(AEO)互認安排,以鞏固兩地的貿易關係和進一步加強國際供應鏈安全。巴林王國駐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名譽領事周維正及香港總商會亞洲、非洲及中東委員會主席林偉全亦到場見證簽署儀式。
  
何珮珊一行亦參觀了哈利法·本·薩勒曼港,以及與香港總商會和香港巴林商會的代表團一同到訪巴林國際投資園區,以期增進香港與巴林在貿易及文化等領域的聯繫。
  
是次與巴林簽署的互認安排是促進兩地交流和合作的里程碑,將加強兩地國際貨物安全,促進合法跨境貨物流通,亦使香港和巴林的AEO顯著受益,加強雙方企業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香港AEO計劃」於二○一二年正式推行。是次與巴林簽訂的互認安排使香港與其他海關組織簽訂的互認安排增至十五份。其餘十四個已與香港簽訂互認安排的海關組織包括中國內地、印度、韓國、新加坡、泰國、馬來西亞、日本、澳洲、新西蘭、以色列、加拿大、墨西哥、印尼和中國澳門。在互認安排下,兩地AEO可受惠於兩地海關提供的通關便利,包括減少查驗和優先清關。
  
香港海關一直致力拓展互認安排網絡,尤其是「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東南亞國家聯盟及中東海灣阿拉伯國家合作委員會成員國。香港海關去年已與沙特阿拉伯簽訂AEO互認安排行動計劃,為隨後落實互認安排邁出了重要一步。香港海關會繼續積極與香港主要貿易夥伴達成互認安排,為AEO帶來更多的通關優惠。


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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