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巡查年宵市場

2016年2月2日

海關人員今日(二月二日)在多個年宵市場向檔主派發傳單,呼籲他們切勿售賣侵權物品。

海關版權及商標一般調查組指揮官黃蕙荃今日表示,香港海關會加強巡查各區,包括各年宵市場,並積極採取執法行動,嚴厲打擊銷售侵權物品的活動,以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去年十一月,香港海關已向投得年宵市場攤檔的檔主發信,提醒他們入貨時,要小心查證貨品的真偽及來源,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代理商查詢。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五年及罰款五十萬元。

根據《版權條例》,任何人士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侵犯版權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四年及每件侵權物品罰款五萬元。

市民如有懷疑售賣侵權物品的資料,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2545 6182舉報。

2016年2月2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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