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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關是負責阻遏走私活動的主要執法機關。作為前線的執法部門,海關會基於保安、保障公眾健康、保護環境或履行國際義務等理由,防止禁運物品的進出口。工作包括:
- 根據香港法例第60章《進出口條例》的規定,監察貨物的進出口及簽發禁運物品和訂明物品的有關牌照;
- 對乘客、貨物、郵包和運輸工具進行查驗;以及
-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內進行海陸巡邏。
海關亦聯同警方設立了一支警察/海關聯合反走私特遣部隊,致力打擊走私活動。
如有任何有關走私活動的資料,請向我們舉報。
偵緝及防止走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