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租赁店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2016年3月15日

海关昨日(三月十四日)拘捕一名婚纱租赁店店主,她涉嫌在营业过程中,未有向消费者提及租赁婚纱需收取额外按金,以不良营商手法误导消费者,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投诉,指旺角一间婚纱租赁店在达成提供婚纱租贷服务协议后,要求收取额外按金。海关经初步调查后,拘捕二十七岁女店主。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现时保释候查。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法例规定,以免触犯《条例》,消费者亦应提高警觉,消费时如有怀疑即提出疑问。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于销售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或未能表露其商业用意,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该营业行为即属误导性遗漏,而触犯该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会继续致力打击不良营商手法,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市民如发现有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6年3月1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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