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与马来西亚海关签订「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互认安排(附图)

2016年3月17日

香港海关关长邓忍光今日(三月十七日)出席于马来西亚吉隆坡举行的第17届世界海关组织亚太区首脑会议,并与马来西亚皇家海关关长Dato' Sri Khazali bin Haji Ahmad就两地「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签订互认安排。

在签订的互认安排下,获香港海关认证为认可经济营运商的公司,在出口货物往马来西亚时,可享有马来西亚海关给予的通关便利,例如减少查验或优先清关等。同样地,获马来西亚海关认证为认可经济营运商的公司,香港海关亦会向其提供通关便利优惠。

继内地、印度、韩国、新加坡及泰国海关后,这是香港海关与其他海关当局签订的第六份互认安排。

香港的「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属公开及自愿参与性质,任何主要从事与国际供应链有关业务的公司均可申请参与,费用全免。该计划自二○一二年四月推行以来,已有二十九家公司获香港海关认证为认可经济营运商,当中包括跨国公司和本地中小型企业。

2016年3月17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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