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走私拆散汽车

2007年3月22日

香港海关海域行动组人员今日零晨(三月二十二日)在踏石角附近海面进行反走私行动,截查一艘内地货船,检获9辆已拆散汽车,总值约18万元。

零晨约1时,海关区域巡逻船上的海关人员在踏石角附近海面,从雷达和夜视仪器发现一艘可疑的内地货船,该货船当时在没有开启航行灯下行驶。

海关人员截查该船,从船上检获9辆已拆散汽车,侦破企图走私汽车往内地的活动。

三名年龄介乎29至38岁的内地男船员被捕。他们将被落案控以「企图输出未列舱单货物」及「无运载许可证而管有汽车零件」的罪名,明日(三月二十三日)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

海关发言人重申,香港海关将继续严厉打击跨境走私活动。

根据《进出口条例》,上述两项罪行的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及罚款200万元。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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