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就不完备供油机 检控油公司和供应商

2007年4月27日

海关票控一间油公司和一间供油机供应商违反香港法例第68章《度量衡条例》。案件将于五月十八日在屯门裁判法院聆讯。

油公司被票控一项管有不完备的度量衡器具(即一台供油机)以作商业用途的罪行,而供油机供应商则被票控一项供应不完备的度量衡器具(即一台供油机)以作商业用途的罪行。

海关今年(二○○七年)一月八日检查屯门的一个油站内供油机的准确度,结果发现在站内的24台供油机中,其中一台标示供油量的记录不准确,所标示的供应油量比实际的高出逾5%,涉嫌违反《度量衡条例》(第68章)。海关即时检取了有关供油机的一个计量表及一支油枪作进一步调查。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油站内所有机械设备(包括供油机)均属一间油公司所拥有。而该台出现误差的加油机是二○○六年十月底由一间供油机供应商供应。该供应商除了负责安装外,亦负责定期校正的工作。

海关发言人今日(四月二十七日)重申,香港海关高度重视防止重量或度量不足的情况。他提醒油公司须符合香港法例第68章《度量衡条例》规定,而海关会继续突击抽查市面油站加油机,维护消费者权益,并确保香港维持公平的营商环境。

根据《度量衡条例》(第68章),任何人使用、管有或供应伪误或不完备的度量衡器具作商业用途,即属违法。该条例的最高刑罚为罚款二万元及监禁六个月,而不完备的度量衡器具会被没收。

发言人指出,为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海关采取了积极措施,与各大油公司举行会议,提醒他们要符合《度量衡条例》的要求,并敦促他们加强公司的内部监察系统。

海关已加强执法行动,仔细检查全港的加油机,并作突击巡查,打击不法营商活动。此外,海关亦优先处理有关怀疑油站供油量不足的投诉。

由一月九日至四月二十六日,海关巡查了487台供油机,暂未发现有违规情况。

市民如发现怀疑违反《度量衡条例》个案,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举报热线2545 6182。


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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