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市场售卖附虚假商品说明急冻鱼被罚款一万元(附图)

2012年8月6日

一间连锁超级市场因售卖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急冻鱼,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今日(八月六日)在荃湾裁判法院承认控罪,被判罚款一万元。

海关提醒商户切勿售卖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否则会违反《商品说明条例》。

海关根据资料,在今年五月下旬调查一间位于荃湾的超级市场,发现该超市出售的急冻燕星斑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标籤,被标示为急冻「东星斑」。

东星斑的零售价一般比燕星斑高。将「燕星斑」标示为「东星斑」,即使是以较低的价钱出售,仍会误导消费者以为可用低价购买到较贵价货品。

海关发言人说:「为了保障消费者权益,海关对于此类失实货品陈述的案件,不论涉案商铺的规模及货品价值多寡,都会不遗余力地加以打击,并提出检控。」

发言人表示,消费者若怀疑购入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应妥善保存该货品及有关购货发票或单据,并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皆属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2012年8月6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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