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澄清从没经外界拍卖物品

2021年12月28日

香港海关今日(十二月二十八日)澄清,从来没有透过任何社交平台及网站拍卖充公货物,呼籲公众人士提高警觉,切勿上当受骗。

海关早前发现两个名为「Matiny」和「Yimi-shop」的Facebook社交平台专页,分别上载帖文并提供两个于美国和加拿大注册的网站(https://twgsjg.shophttps://bfjays.shop),讹称香港海关将扣押货品进行拍卖,其中一个网站更声称将拍卖所得的款项用作慈善用途。

海关表示,有关社交平台专页发出虚假信息企图误导消费者,并有侵犯知识产权之嫌,有可能触犯本港《商品说明条例》及《版权条例》。

海关除已要求相关社交平台营运方尽快移除相关信息及连结外;海关亦将联络国际刑警组织,对事件作出跟进。

海关重申,在完成案件的法律程序后,会严格按照既定指引分类处置案中被充公物品。如果有关物品适合作公开拍卖,只会交由本港相关政府部门统筹跟进,绝对不会与任何外界人士及团体合作拍卖。

海关强调,一向相当关注涉及网购的违规活动,并致力打击网上不良营商手法及侵权行为,亦会与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执法部门紧密合作,打击跨境侵权活动,保护消费者和正当商户的权益。

海关呼籲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必须保持警惕,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或店铺,切勿在不明和可疑网站或社交平台购买来历不明的物品。如果对网购货品有所怀疑,可直接向品牌持有人或有关商户查询,以免蒙受损失。

海关表示,如有关侵权行为涉及本港人士,海关会进行跟进调查;即使有关平台处于香港境外,只要涉及本地的刑事侵权活动,海关亦会把个案转介有关境外执法机构共同跟进。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销售或为售卖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属违法。此外,根据《条例》,「商品说明」就货品而言,指以任何方式及透过任何途径(包括口述),就该等货品或该等货品的任何部分(包括制造、生产、加工方法、以往的拥有权或用途等)作出直接或间接的显示。商户不得向消费者提供任何虚假或具误导性的产品资料。商户如就有关货品作出虚假或具误导性达关键程度的陈述,可构成虚假商品说明的罪行。违反《条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另外,根据《版权条例》,任何人士在没有版权拥有人的特许下,透过任何器材或电子平台分发侵犯版权复制品,达到损害版权拥有人权利的程度,或管有侵犯版权物品作商业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四年。

海关呼籲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不良营销手法及侵权活动,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向海关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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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8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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