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冒牌「北京奥运2008」产品

2007年6月1日

海关人员一连两天(五月三十日和三十一日) 在湾仔、油麻地和旺角采取反冒牌货行动,扫荡涉嫌售卖冒牌「北京奥运2008」产品活动。

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人员在7个冒牌货小贩摊档检获约350件有关的冒牌货,包括钥匙扣、手表、帽、襟章和贴纸等,总值约7,000元。当中大部分附有冒牌「北京奥运2008」福娃的商标。

海关拘捕3男3女,年龄介乎40至60岁。

行动中,海关获得商标持有人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协助,辨别产品真伪。

初步调查显示,海关所检获的产品品质低劣,售价为经官方途径出售的正货的一半。商标持有人表示,正货附有防伪标籤和合格证,并只会在特许零售点出售。

版权及商标调查(行动)课署理监督赵育雄说:「香港海关已加强突击巡查,严厉打击售卖『北京奥运2008』冒牌货活动。」

他提醒店铺经营者,要提防购入来历不明商品,以免误堕法网,触犯法例,损害商誉。

同时,他呼籲市民和游客,切勿贪图便宜购买冒牌货,以免助长不法活动。

市民若发现售卖冒牌货活动,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士售卖冒牌或有虚假达至关键程度商品说明的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及罚款50万元。


二○○七年六月一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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