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公布在香港抽验牙膏的测试结果

2007年6月11日

海关经征询卫生署的专业意见后,今日(六月十一日)呼籲市民停止使用三款怀疑不安全的牙膏。

卫生署表示,如每天使用含有百分之0.21至7.5二甘醇的牙膏,在某些情况下,人体吸取二甘醇的份量可能会超过欧盟食品科学研究委员会建议可接受的水平。为健康着想,市民应停止使用该三款牙膏。

海关早前在香港市面抽取牙膏样本,并将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作安全测试,然后再向卫生署征询涉及健康的专业意见。

政府化验所测试结果显示,其中三个品牌的牙膏样本含有二甘醇,份量由百分之0.21至7.5不等。测试结果详情见附页。

海关已接触有关牙膏的代理,他们表示会回收产品,而海关亦指令他们即时停止供应有关的牙膏。

海关会继续在市面巡查及购买牙膏样本交政府化验所测试。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不得进口、制造或供应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如属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消费者如发现怀疑不安全消费品,请致函香港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1楼海关检控及消费者保障科,或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 2545 6182举报 。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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