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走私光碟

2007年10月11日

海关人员昨晚(十月十日)在一艘正离港往内地的本地渔船上,检获634,800只未列载货舱单的光碟,约值1,270万元。

6名31至47岁的内地男子被捕,包括船长和5名船员。

海关稍后将根据《进出口条例》检控他们「企图输出未列舱单货物」。

昨晚十一时,海关港口及海域科人员在火药洲对开海面,截查一艘前往内地的本地渔船,在机房和船员舱发现暗格,检获走私光碟。

初步调查显示,光碟并非盗版货,准备运往内地出售。

海关海域行动组指挥官林志强今日(十月十一日)强调,海关人员会继续保持警觉,打击跨境走私活动。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企图出口未列载货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200万元和监禁7年。涉案船只会被充公。


二○○七年十月十一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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