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走私冒牌货 (附图)

2007年11月15日

海关人员昨日(十一月十四日)在文锦渡管制站从一辆入境货车上检获225箱走私货物,包括手表、成衣、手电、汽车零件和电子产品,总值约329万元。

昨日上午约十一时,海关人员截查一辆入境货车;车上报称载有1,006箱货物,包括灯饰、陶瓷、成衣和车用DVD机等。

经检查后,海关人员在货车货斗检获225箱未列舱单货物,怀疑是冒牌货。

一名42岁香港男司机被捕,现获准保释候查。

海关调查正在进行中。

海关发言人今日(十一月十五日)重申,海关人员会继续严厉打击跨境走私活动。

违反《进出口条例》最高刑罚为监禁7年和罚款200万元。

任何人士触犯《商品说明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和罚款50万元。


二○○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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