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捣破无牌制酒工厂(附图)

2008年1月22日

海关昨日(一月二十一日)在火炭捣破一间无牌制酒工厂。

海关人员在位于火炭一幢工业中心内的一间公司,检获五千五百公升怀疑未完税米酒,总值约十六万元,应课税值三万二千元。海关亦检获一批尚未使用的标籤、空酒樽、包装用具和入瓶机器。

同时,海关在约二十间零售店铺检走涉案的有关米酒。

事件中,海关共拘捕五人,包括一名公司董事和四名职员,年龄由三十七至七十一岁。他们现获准保释候查。

海关早前接获情报,怀疑一间公司无牌制造饮用酒类,于是展开深入调查。昨日,海关应课税品科和税收及一般调查科人员在火炭搜查涉案单位,发现该公司并未领有酒类制造商牌照。

政府化验所的初步化验报告显示,检获的米酒并无含有氮苯和甲醇此类有害健康的物质。海关已通知食物环境卫生署的食物安全中心跟进。

海关提醒市民留意该无牌制酒工厂制造的两款米酒,即「醇旧太吉酒」(一百五十毫升、三百毫升和六百毫升装)和「顶旧肉冰烧」(三百毫升和六百毫升装)。由于这些米酒是在没有牌照规管的情况下制造,品质欠缺保证。

海关发言人今日(一月二十二日)表示,海关会继续严厉打击无牌制造饮用酒类活动。

发言人又提醒,任何人士无牌制造饮用酒类会遭检控。根据《应课税品条例》,任何人士无牌制造饮用酒类和处理应课税品,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罚款一百万元和监禁两年。

海关曾于二○○四年侦破三宗无牌制酒案件,分别检获一百六十八公升、一千三百公升和六千二百公升无牌制造的饮用酒类,总值分别为六千三百元、一万四千元和二十万五千元。

发言人续说:「没有证据显示本港无牌制酒情况严重。」

市民如发现非法制酒活动,请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二○○八年一月二十二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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