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大批走私手提电话和零件

2008年3月14日

海关昨日(三月十三日)在落马洲和元朗采取行动,捣破一个走私集团,检获约值一千四百万元的走私货品,包括手提电话和液晶显视屏幕、电话镜头和电话底板等零件。

集团涉嫌利用正常物流作掩饰走私手提电话和零件往内地。

行动中,海关拘捕六男一女,年龄二十三至四十六岁,包括一名相信为集团骨干成员的三十九岁男子。他们现获保释候查。

昨晚七时五十分,海关人员截查一辆出境报称没有载货的货车,在货车乘客位的地毯下和引擎风格的暗格内,检获约四十部手提电话和二千三百件电话零件,约值五十万元。一名四十六岁本地男司机被捕。

随后,海关人员跟进调查,于同日晚上搜查元朗米埔陇路一个物流仓库,在仓库内扣查另一辆货车,并拘捕一名四十二岁内地男司机。

海关在仓库内检获大批手提电话、液晶显视屏幕、电话镜头和电话底板等零件,总值约一千四百万元。三男一女(年龄三十四至四十五岁)被捕,包括一名相信为集团骨干成员的三十九岁男子。他们为持双程证内地人士。

同日晚上约十一时,海关人员在落马洲管制站扣查一辆入境货车,相信该车与本案有关,并拘捕一名二十三岁内地男司机。

海关发言人强调,香港海关会继续保持警觉,严厉打击走私活动。

根据《进出口条例》,走私属严重罪行,最高刑罚是罚款二百万元和监禁七年。


二○○八年三月十四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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