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检获七十一公斤市值约三千五百万元怀疑走私黄金(附图)

2020年10月9日

香港海关上月进行代号「洪炉」的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跨境走私贵金属及相关怀疑清洗黑钱活动,在落马洲和文锦渡两个管制站侦破六宗利用跨境货车走私黄金的案件,检获共重约七十一公斤怀疑走私黄金,估计市值约三千五百万元,并拘捕六名跨境货车司机。

经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海关于九月三日、十日、十一日、二十三及二十七日分别在落马洲和文锦渡管制站先后截查五辆及一辆入境货车,检获涉案七十一块、每块重约一公斤的怀疑走私黄金。

六名涉案男司机使用不同手法收藏黄金,企图逃避海关人员的检查,包括放置于驾驶室隐蔽处,收藏于特制腰封暗格、牛仔裤特制夹层和长裤内袋,以及捆绑于小腿位置。

行动中,海关拘捕六名年龄介乎三十二岁至六十四岁的涉案跨境货车司机。

内地对黄金有严格的出入境管制,近期黄金价格亦有上升趋势,海关相信有不法份子将黄金偷运来港转售牟利。连串案件的犯案手法相似,而且收藏手法精细,海关不排除背后有集团策划及操控。

由于黄金常被用作清洗黑钱的工具,也是犯罪份子用以转移犯罪得益的常见途径,海关正循集团式走私活动和清洗黑钱两大方向深入调查上述案件。

海关会继续加强与其他执法机构的情报交流,严厉打击贵金属走私及清洗黑钱活动。

海关特别提醒跨境货车司机,走私属严重罪行,切勿贪图利益而被犯罪集团利用,参与走私活动。海关一直透过风险评估和情报分析,加强打击走私活动。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四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走私或洗黑钱活动。



2020年10月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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