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在电子产品展侦破五宗侵权案件(附图)

2008年4月17日

香港海关一连四日(四月十四至十七日)采取「快速行动计划」,在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中侦破五宗侵权案件,涉及五间内地公司。

海关检获七件侵犯版权的物品,包括发光二极灯、电光管和电视挂墙架,总值约一千一百六十元。

四男一女被捕,年龄二十四至四十五岁,他们涉嫌违反《版权条例》。

香港海关和香港工商品牌保护阵线于二○○六年七月推出「快速行动计划」,在大型展览中实行。

在香港春季电子产品展举行期间,海关版权及商标调查科人员接获两间本地公司的投诉,它们均为版权持有人和香港工商品牌保护阵线会员。海关人员于是突击搜查五间内地公司的展览摊位,检获七件侵犯版权物品。

海关发言人今日(四月十七日)说:「大部分参展商均奉公守法,而在香港举行的展览会中海关发现侵权的情况并不严重。在香港工商品牌保护阵线全力支持下,海关能更迅速采取调查行动。」

根据计划,阵线会员在参展前会预先向阵线提供其产品的版权或商标的资料,以供备存。一旦在展览期间发生怀疑侵权活动时,海关人员可以根据业界备存的资料迅速核实和跟进。

连同是次侦破的案件,海关在过去十七个大型展览会中共处理了五十五宗侵权个案。

海关承诺于接获展览商有关侵权的举报后二十四小时内采取迅速的执法行动。

任何人士触犯《版权条例》,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监禁四年和每件侵权物品罚款五万元。


二○○八年四月十七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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