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无牌经营金钱服务被判罪成

2020年11月5日

一名男子因无牌经营金钱服务被判罪成,今日(十一月五日)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罚款四千元。

海关人员早前接获举报,经调查后发现该名男子于二○一九年六月至九月期间,透过网上交易平台招揽客人,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收取费用并提供汇款服务。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向海关申领牌照。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 2545 6182 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2020年11月5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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