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提醒家长留意中秋玩具安全(附图)

2008年9月9日

中秋节将至,海关抽查市面玩具电灯笼和荧光棒,保障消费者权益。

海关人员巡查了132间出售电灯笼和荧光棒的零售店,并把12款电灯笼和1 款荧光棒样本送交政府化验所测试。

其中10款电灯笼和该荧光棒通过安全测试,其余2 款电灯笼出现问题。

一款有问题的电灯笼的金属线端有尖角,可能对儿童构成危险。该款电灯笼没有标明电池安全使用指示,例如「不可混合使用新、旧电池」、「不可将碱性、标准(碳锌)或可充电(镍镉)电池混合使用」。此外,电池箱上也没有标明正确的电池极性和电压,而电灯笼亦没载有本地制造商、入口商或供应商的全名和地址的识别标记。

另一款不安全的电灯笼底部的移动组件存有可接触的空隙,当儿童玩电灯笼时可能会夹伤手指。

此外,两款电灯笼的包装胶袋均太薄,厚度少于标准的0.03810毫米,可能对儿童构成窒息危险。

海关已向两个零售商发出禁制通告书,禁止他们出售有关产品。

在13 款测试样本中,7 款是可发声电灯笼。政府化验所证实,可发声电灯笼的发声部分符合欧洲安全标准中的音量标准。

海关总贸易管制主任伍庆堂今日(九月九日)提醒家长,注意应节玩具电灯笼和荧光棒的潜在危险,小心为儿童选购此类玩具。以下是一些建议:

在二零零七年,海关巡查了130间出售电灯笼和荧光棒的零售店,抽取样本进行测试,并对未能符合《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的供应商采取行动,向8间供应商发出书面警告。

根据《玩具及儿童产品安全条例》的规定,进口、制造或供应本地使用的玩具,须符合指定的安全标准,否则即属违法。

触犯条例的最高刑罚,如属首次定罪为罚款10万元和监禁1年,而其后各次定罪为罚款50万元和监禁2年。

市民若发现不安全玩具或儿童产品,请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或致函北角渣华道333号北角政府合署11楼香港海关消费者保障科。

有关不符合安全标准之处

一款不安全的电灯笼的金属线端有尖角,可能对儿童构成危险。灯笼的包装胶袋太薄,厚度少于标准的0.03810毫米,可能对儿童构成窒息危险。

有关不符合安全标准之处

(1) 一款不安全的电灯笼底部的移动组件存有可接触的空隙,儿童玩电灯笼时可能会夹伤手指。灯笼的包装胶袋太薄,厚度少于标准的0.03810毫米,可能对儿童构成窒息危险。


二○○八年九月九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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