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未列舱单电子产品约值5,200万元(附图)

2008年12月5日

海关昨日(十二月四日)在沙头角管制站一辆出境货车上检获约值5,200万元未列舱单电子产品。

海关人员根据情报,于昨日上午截查一辆报称载有DVD零件的出境货车。

经搜查后,海关人员发现556箱未列舱单电子产品,包括数码相机、手提数码摄录机、手提电话、电脑硬盘和随机接达记忆体(RAMs)。

一名40岁本地男司机被捕,现正保释候查。海关正全力侦查追缉主脑。

海关发言人说,圣诞新年将至,海关人员会在各管制站加强抽查,打击跨境走私活动。

根据《进出口条例》,进口或出口未列舱单货物属严重罪行,最高刑罚是罚款200万元和监禁7年。


二○○八年十二月五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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