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侦破涉嫌清洗八亿八千万元黑钱案件(附图)

2020年12月15日

香港海关十二月九日采取代号「捕风2020」的执法行动,成功瓦解一个涉及金钱服务经营者及离岸公司的怀疑清洗黑钱集团,案中涉及的可疑汇款达八亿八千万元。行动中,海关拘捕四人,并冻结涉案持牌金钱服务经营者约一千六百万元的银行户口结存,以及暂时吊销其经营牌照。

今年年中,海关人员开始锁定一个怀疑清洗黑钱集团,经深入调查后,于十二月九日出动逾四十名人员,突击搜查四个分别位于秀茂坪、北角、筲箕湾及大埔的住宅单位、一个位于中区的办公室,以及一间位于湾仔的持牌金钱服务经营者,并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以串谋「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洗黑钱)罪名,拘捕三男一女涉案人士。

被捕四人为一间金钱服务经营者的三名职员及一名离岸公司董事,年龄介乎四十二至六十一岁。

初步调查显示,涉案三名职员于二○一八年五月至二○一九年四月期间,涉嫌故意不执行客户尽职审查,与案中离岸公司串谋进行大量可疑汇款,参与洗黑钱活动,处理合共约八亿八千万元怀疑犯罪得益。

海关于搜查地点检走一批电脑、手提电话、银行保安编码器,以及包括公司登记文件、银行月结单、税单及支票簿等的大量文件。

案件仍在调查中,所有被捕人士现正保释候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任何人士如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任何财产,不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代表任何人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而仍然处理该财产,即属犯罪。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百万元及监禁十四年,而相关犯罪得益亦可被没收。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条例》),持牌金钱服务经营者必须遵守《条例》规定,违例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参与洗黑钱及违反《条例》的活动。



2020年12月15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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