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院涉嫌以具威吓性手法销售美容疗程

2016年7月13日

香港海关今日(七月十三日)拘捕一名美容院职员,她涉嫌使用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销售美容疗程,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早前接获一名市民投诉,指一间位于观塘的美容院的职员于销售美容疗程时,向顾客施加不当影响,在未获顾客授权下以其信用卡付款,购买价值约十万元的美容疗程。经初步调查后,海关人员今日拘捕一名四十四岁女子。案件仍在调查中,被捕人士获保释候查。

根据《条例》,商户如使用骚扰、威迫手段或施加不当影响,因而限制或损害消费者在选择及行为方面的自由,以致消费者作出交易决定,则可能触犯《条例》中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若罪行是在管理人员的同意、纵容或疏忽下触犯,管理人员亦须负上刑责。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法例规定,以免触犯《条例》。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提高警觉,并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在购买服务前,不应轻易地将身份证或信用卡交予销售人员。如不欲购买,应坚决拒绝签署任何销售文件。

市民如发现有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6年7月13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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