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钱服务经营者无牌经营被判罪成

2019年2月14日

一名男子及一名女子因无牌经营金钱服务,今日(二月十四日)在粉岭裁判法院各分别被判罚款一万元及五千元。

海关人员早前进行巡查,发现一间位于元朗的珠宝金行怀疑在没有牌照的情况下经营金钱服务。

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任何人士欲经营汇款及/或货币兑换服务必须向海关申领牌照,无牌经营金钱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无牌经营金钱服务。



2019年2月14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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