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捣破走私集团及其配方粉储存货仓(附图)

2013年4月8日

香港海关继上周末一连两日反走私配方粉行动,先后捣破三个有组织的走私集团后,今日(四月八日)再捣破一个走私集团,以蚂蚁搬家方式企图非法出口配方粉,并成功侦破其储存仓库。行动中海关在罗湖口岸拘捕5名走私客,检获20公斤(共18盒和6罐)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其后在上水一工业大厦拘捕两名主脑,在其位于该工业大厦的货仓内检获约4,050公斤(共4,500罐)的配方粉,总值约110万元。

今日上午,海关发现有走私集团从货仓提取配方粉,由走私头目分派给其他在铁路站附近等候的走私客,该批走私客涉嫌一日多次,每次带两罐或更多的配方粉。中午时分,海关在罗湖口岸拘捕两男三女,全为香港人,年龄介乎21至50岁,检获共20公斤配方粉(共18盒和6罐),总值约6,000元。

其后,海关在上水一工业大厦拘捕一男(20岁)一女(51岁)集团主脑,两人皆为香港人,在一货仓内检获约4,050公斤配方粉(共4,500罐),总值约港币110万元。案件仍在调查中。

针对蚂蚁搬家式的走私配方粉活动,海关继续从供应源头着手,侦缉走私集团主脑。除走私客将会被控以企图输出未领有出口许可证配方粉的罪名外,被捕主脑人物或头目将会被控协助运载禁运物品的罪名。

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或获豁免输出者,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配方粉。为容许输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输出总淨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该人士须年满16岁,且在过去24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000元及监禁两年。

此外,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若协助运载、移离、存放、窝藏、备存或隐藏任何限制运载的物品而未获发出口许可证,意图协助他人逃避限制,一经定罪,最高刑罚200万元及监禁7年。

海关会继续严厉打击走私活动,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走私活动,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3年4月8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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