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今日生效(附图)

2013年7月19日

《2012年商品说明(不良营商手法)(修订)条例》(《修订条例》)今日(七月十九日)起生效,海关提醒商户遵守相关规定,以免触犯法例,消费者亦应多了解不良的营商手法,在消费前审慎考虑,作出精明决定。

海关发言人说:「随着《修订条例》的实施,海关在执法之外,亦会继续与业界保持沟通,协助他们了解条例,纠正不良的营商手法。」

发言人表示,在条例实施前,海关已循不同途径向商户阐释《修订条例》的详情,当中包括在六月至七月期间到访约320间不同行业的商户,包括美容及健身中心、网上团购公司、旅行社及补习社等。

海关亦为不同业界举办20多个工作坊及研讨会,以及向店铺派发执法指引和宣传单张,以加深他们对《修订条例》的认识。

市民在消费前,应先了解货品或服务的详情,向卖方或服务提供者查询相关资料,以免堕入消费陷阱。海关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

今日截至下午三时,海关热线共接获95个查询及4个投诉的来电。

除热线外,商户及市民亦可参考《执法指引》内列出的不良营商手法例子。《执法指引》已上载海关网页︰
www.customs.gov.hk/filemanager/common/pdf/pdf_forms/Enforcement_Guidelines_tc.pdf 。

《修订条例》的宣传单张可在各区民政事务处谘询服务中心索取。海关的查询热线号码是2815 7711,举报热线是2545 6182。



2013年7月19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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