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检取怀疑不安全美白霜(附图)

2019年5月16日

海关早前从市面试购该款美白霜作安全测试,发现样本水银含量超出相关安全标准。

海关人员今日采取行动,在尖沙咀一间零售商兼进口商及其元朗货仓检取该批怀疑不安全美白霜,并向有关零售商兼进口商发出禁制通知书,禁止他们继续出售有关的美白霜。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条例》),任何人士不得供应、制造或进口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海关会继续进行巡查行动,以保障消费者安全。

海关呼籲商户要遵从《条例》的规定,而市民亦不应购买或使用成分或来源不明的美白霜。

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消费品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



2019年5月16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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