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打击药店不良营商手法

2016年11月21日

香港海关今日(十一月二十一日)拘捕一名四十岁女店员,她涉嫌应用虚假商品说明销售仿冒成药,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

海关人员今日下午在观塘一间药店进行试购行动,一名女店员涉嫌应用虚假商品说明于货品令购买人相信所购的成药为其他品牌。经调查后,海关人员拘捕该名女子,她被控以违反《条例》,将于明日(十一月二十二日)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购买前更应清楚了解所购买产品详细资料,并保留有关的购货单据,以备日后之需。

根据《条例》,商品说明可以透过任何形式及任何途径展示,包括口头陈述或书面纪录,任何人士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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