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检获价值300万元未报关货物及冒牌货

2004年3月13日

海关驻香港国际机场人员于过去两星期检查出口货物及邮包时,检获逾300万元的未报关货物及冒牌货。

海关空运货物(出口)组人员于3月11日检查3批报称载有有金属机械配件,准备出口到印度加尔各答的货物时,检获3,900部未报关手提电话,总值300万元。

此外,海关人员于3月4、10、11及12日在空邮中心分别检查16件寄往日本的空邮邮包,检获426件冒牌货,价值68,000元。检获冒牌货包括手袋、银包、鞋类、T-、手表及原子笔。

海关发言人今日(三月十三日)说:「有关调查仍在进行中;现时为止,并未拘捕任何涉案人士。」

发言人提醒市民,出口未报关货物及冒牌货属违法行为。

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士若出口未列载货清单的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百万元及监禁7年。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士若出口附有伪冒商标的货品,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二○○四年三月十三日(星期六)

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