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式连锁餐厅因应用虚假商品说明被判罪成

2017年3月15日

​​​一间日式连锁餐厅因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烧烤自助餐,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三月十五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三万六千元。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于去年五月到该店进行试购。经调查后发现,该连锁餐厅并没有向顾客提供部分食物及饮品,与广告内容不符。

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2017年3月1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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