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执行新修订《商品说明条例》打击不良营商手法

2013年11月28日

海关发言人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表示,海关本周初采取执法行动,拘捕一名36岁男子。该男子是一间傢俱连锁店的董事,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中有关「不当地接受付款」的条文,现获准保释候查。案件仍在调查中。

海关早前接获多宗市民作出的投诉,及警方和消费者委员会转介予海关跟进的投诉,指一间傢俱连锁店在收款后未能于协定时间内交付傢俱。海关的调查显示,该连锁店不断接受消费者订购货品和收取货款,但以不同理由拖延送货,其后于今年九月全线停业,未有如期交货,亦没有向受影响的消费者作出交代或安排退回货款。其中六宗个案涉及消费者已缴付的金额由4,300元至10,500元不等,总数约42,000元。

今年七月十九日生效的新修订《商品说明条例》禁止不良营商手法,其中包括「不当地接受付款」的营业行为。如商户就某产品在接受付款时,没有合理理由相信他能在指明或合理的时间内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不供应有关产品,或意图供应与有关产品有重大分别的产品,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海关发言人表示,海关会密切注视违反《商品说明条例》的行为,如发现有商户以不良营商手法销售货品或服务,海关会采取合适的执法行动。

发言人亦呼籲商户遵守法例,而消费者在购买货品或服务时,如需在未取得货品或服务的情况下支付有关费用,务须小心考虑,以免招致损失。



2013年11月28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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