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捣破走私集团及其配方粉贮存货仓(附图)

2013年12月19日

香港海关今日(十二月十九日)捣破一个涉嫌以「蚂蚁搬家」方式企图非法出口配方粉的走私集团。行动中海关人员在罗湖口岸拘捕两人,检获17.6公斤(共22罐)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其后在上水拘捕相信是集团的主脑及两名骨干成员,并成功侦破其贮存仓库,海关人员在该仓库内再检获约968.4公斤(共1 076罐/盒)的配方粉,总值约30万元。

今年十二月初,海关人员发现有怀疑走私集团利用上水一间铁皮屋贮存大量配方粉,并由走私集团成员以手推车多次分批将配方粉运送并分派给在附近等候的人士。这些人士涉嫌每次都会携带多罐配方粉经罗湖口岸出境,部分人士会在二十四小时内多次携带配方粉出境,企图蒙混过关。海关人员经调查后锁定涉嫌人物,并于今日下午采取行动,在罗湖口岸拘捕两名男子,年龄分别56及66岁,检获共17.6公斤配方粉(共22罐),总值6,160元。

海关人员一直监视该铁皮屋贮存仓库及该走私集团,今日下午在该铁皮屋附近拘捕三名年龄介乎31至67岁的男子,其中一人怀疑是走私集团主脑,并在该铁皮屋内检获约968.4公斤配方粉(共1 076罐),总值约30万元。

被补人士将会被控以企图输出未领有出口许可证配方粉的罪名,亦会被控协助运载禁运物品的罪名。海关相信这次行动已拘捕了该集团的主脑及骨干人物,并瓦解了该走私集团。

海关一直致力打击经口岸非法出口配方粉的活动,并会继续严厉执法。根据《2013年进出口(一般)(修订)规例》,任何人士除非获发出口许可证或获豁免输出者,否则不可从香港输出供36个月以下婴幼儿食用的配方粉。为容许输出合理分量作私人用途,离港人士可在其私人随身行李中,输出总淨重不超逾1.8公斤的配方粉。然而该人士须年满16岁,且在过去24小时内没有离开香港。违例者一经定罪,可被罚款500,000元及监禁两年。

此外,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若协助运载、移离、存放、窝藏、备存或隐藏任何限制运载的物品而未获发出口许可证,意图协助他人逃避限制,可干犯协助运载禁运物品的罪名,一经定罪,最高刑罚为200万元及监禁七年。

海关会继续严厉打击走私活动,市民如发现任何怀疑走私活动,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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