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就不安全外置充电器采取执法行动(附图)

2017年10月6日

香港海关今日(十月六日)提醒市民留意两款有潜在危险的外置充电器。测试结果显示该等外置充电器有引致火警的潜在危险,为安全起见,市民应停止使用。

海关人员早前进行巡查并试购外置充电器作产品安全测试,结果发现其中两款未能通过外壳物料阻燃能力测试及短路测试,因此该等产品未能符合国际相关安全标准。海关人员其后从五个零售商检获该两款共二十九个外置充电器,并向五个零售商及两个分销商发出禁制通知书,禁止其继续出售该等外置充电器。

根据《消费品安全条例》,任何人士不得供应、制造或进口消费品,除非该等消费品符合该条例的一般安全规定,否则即属违法。违例者首次定罪,最高可被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一年,而其后各次定罪则最高可被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海关不时就各类消费品进行巡查和试购作出安全测试,以确保在本港供应的消费品符合一般安全规定。

海关呼籲商户要遵从《条例》的规定,而市民亦不应购买或使用来源不明的外置充电器。

市民如有怀疑不安全消费品的资料,可致电海关二十四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或致函香港北角渣华道222号海关总部大楼14楼香港海关消费者保障科。

2017年10月6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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