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海关分别与以色列、加拿大及印尼海关签订「认可经济营运商」互认安排及行动计划(附图)

2019年6月29日

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出席于比利时布鲁塞尔举行的世界海关组织第133/134届会议,该会议今日(布鲁塞尔时间六月二十九日)结束。会议期间,他于六月二十六日及二十七日(布鲁塞尔时间)分别与以色列税务局局长Eran Yaacov及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局长John Ossowski签订「认可经济营运商」(AEO)互认安排。

在上述互认安排下,在香港获认证为「认可经济营运商」的公司将可在以色列及加拿大获得通关便利,而该两国的公司如在当地的相应计划下获认证,亦可在香港获得通关便利。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所订的框架,有关通关便利包括减少查验及优先清关等。认可经济营运商的货物与其他货物相比,查验率一般可降低达八成。

是次与以色列及加拿大签订的两份互认安排,使香港与其他经济体签订的互认安排增至合共十一份。其余九个已经与香港签订互认安排的经济体,包括中国内地、印度、韩国、新加坡、泰国、马来西亚、日本、澳洲及新西兰。

香港海关发言人表示:「『认可经济营运商』是世界海关组织的倡议,香港一直十分支持这概念,亦积极拓展香港与其他经济体的互认安排网络。这次我们与以色列及加拿大签订互认安排,充分体现三地海关在加强国际货物安全及便利跨境货物流通方面的努力。在新签订的互认协议下,获认证的本地企业凭藉其『认可经济营运商』的地位,可享有更佳优势,开拓相关地区的市场。」

香港海关将继续紧密留意国际上有关认可经济营运商的发展,并采取主动,争取与其他海关当局(特别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及地区的海关当局)达成互认安排。在这方面,香港海关将会与印尼当局商讨订立「认可经济营运商」互认安排。为此,香港海关助理关长(税务及策略支援)谭溢强今日在世界海关组织会议期间,与印尼财政部辖下的海关及税务总署国际海关及公共事务处处长R Syarif Hidayat签订行动计划,展开磋商。

香港海关会继续向业界推广「香港认可经济营运商计划」,亦会鼓励本地公司(包括中小企)申请认证,以便享受在通关便利方面的好处。

为推广有关计划,香港海关在今年较早时推出「AEO 博客」网页,亦推出了一套网上自学教材,协助有兴趣参与计划的本地公司,评估其取得认证的条件,以及为申请认证作好准备。



2019年6月29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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