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行动保障消费者权益及大闸蟹食用安全(附图)

2017年10月14日

香港海关及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近日加强相关海陆空货物的清关检查及抽样化验工作,并到市面零售点作联合巡查,保障市面上出售的大闸蟹符合相关的法例规定及标准。

海关及食环署人员近日举行联合行动,除了在机场及各边境管制站加强抽查大闸蟹及堵截非法进口大闸蟹外,亦在市面加强巡查监察大闸蟹的售卖情况,包括查核大闸蟹的来源,以及从多间大闸蟹零售商抽取样本作测试(包括二噁英及二噁英样多氯联苯、染色料和金属杂质)。

海关一直与食环署保持紧密的情报交流及合作,并适时采取联合行动以打击非法进口食物活动。海关亦非常重视保障消费者权益,一旦在市面发现有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的活动,海关会采取适当的执法行动。至目前为止,并没有发现蟹只产地来源资料与声称不符的情况。

海关提醒市民,根据《条例》,任何人不得进口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此外,商户不能将虚假商品說明应用于任何货品或服务;或供应或要约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說明的货品或服务。违反《条例》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此外,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任何人输入或输出任何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二百万元及监禁七年。

食环署指,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的规定,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合供人食用。若触犯有关法例,可被判最高罚款五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海关及食环署表示会继续密切注视销售大闸蟹的情况,如有需要,会继续加强联合巡查,并提醒业界切勿进口或售卖来历不明的大闸蟹。消费者购买大闸蟹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市民若购入怀疑虚报产地的大闸蟹,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举报。

2017年10月14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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